人才补贴怎么申请

人才补贴怎么申请

符合高层次人才认定A类、B类等类别人才等条件申请人准备《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身份证件等材料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到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各办理部门审核后,若是材料条件都符合规定的,市住房保障部门和人才以及人才所在单位三方签订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发放协议。
拓展资料
一、申请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毕业时间在2016年11月2日(含)之后(以学历证书上载明时间起算。其中,归国留学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载明的毕业时间起算,下同);毕业后一年内在我市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二、申请材料
新引进应届高学历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表(至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管理系统进行填写并打印);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归国留学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在所在单位参保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三、核验材料流程
1.核验材料
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核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申请材料不齐全的,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告知用人单位补正;申请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将申请信息提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不动产登记部门。
2.人才认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核对高层次人才类别及享受产业领域急需紧缺青年人才生活补助情况,并将核对情况反馈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
3.房产认定
不动产登记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核对高层次人才及配偶、未成年子女2018年7月31日在我市城市规划区自有住房的权属登记情况以及2018年7月31日后在我市城市规划区购买第一套住房的权属登记情况并将核对情况反馈南宁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
4.汇总
高层次人才类别不属实,或者不符合本通知规定的住房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负责告知用人单位。高层次人才类别属实,住房情况符合规定的,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对结果提交市住房保障部门。
5.核准
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核查高层次人才及配偶、未成年子女2018年7月31日在我市城市规划区自有住房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情况以及2018年7月31日后在我市城市规划区购买第一套住房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情况,并根据各部门核对结果,认定是否符合购房补贴条件,并且确定享受的购房补贴标准和补贴金额,将核对结果及可以享受的购房补贴标准和补贴金额反馈南宁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
6.公示
经核查符合购房补贴申请条件的,南宁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将人才姓名、工作单位、购房补贴标准和补贴金额等信息在门户网站公示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名单及购房补贴金额确定。南宁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告知用人单位。
7.发放
市住房保障部门和高层次人才以及人才所在用人单位三方签订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发放协议。购房补贴分为3年进行发放,第1年发放金额为购房补贴总额的50%,第2年和第3年均按购房补贴总额的25%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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