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根据卫生部《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的规定纳入国家免疫规划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的疫苗有: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白破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以上疫苗国家规定为第一类疫苗,全部免费接种,除了绝对禁忌症之外每个儿童必须要接种。
二、国家规定的第二类疫苗是自费的,它遵循自愿自费的原则,家长可以选择接种。
儿童常用的第二类疫苗有:水痘疫苗、HIB疫苗, 7价肺炎疫苗,23价肺炎疫苗,口服轮状病毒疫苗,流感疫苗等。
法律依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 一、接种年龄 (二)儿童年龄达到相应剂次疫苗的接种年龄时,应尽早接种,建议在下述推荐的年龄之前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 相应剂次的接种:
1.乙肝疫苗第 1 剂:出生后 24 小时内完成。
2.卡介苗:小于 3 月龄完成。
3.乙肝疫苗第 3 剂、脊灰疫苗第 3 剂、百白破疫苗第 3剂、麻腮风疫苗第 1 剂、乙脑减毒活疫苗第 1 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 2 剂:小于 12 月龄完成。
4.A 群流脑多糖疫苗第 2 剂:小于 18 月龄完成。
5.麻腮风疫苗第 2 剂、甲肝减毒活疫苗或甲肝灭活疫苗 第 1 剂、百白破疫苗第 4 剂:小于 24 月龄完成。
6.乙脑减毒活疫苗第 2 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 3 剂、甲肝灭活疫苗第 2 剂:小于 3 周岁完成。
7.A 群 C 群流脑多糖疫苗第 1 剂:小于 4 周岁完成。
8.脊灰疫苗第 4 剂:小于 5 周岁完成。
9.白破疫苗、A 群 C 群流脑多糖疫苗第 2 剂、乙脑灭活疫苗第 4 剂:小于 7 周岁完成。
如果儿童未按照上述推荐的年龄及时完成接种,应根据补种通用原则和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要求尽早进行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