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说在法律和规则层面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从其他层面上来看,还是每个人个人的看法吧。
我就觉得有点损人利己的意思。
不打算买,只是回来试一下买东西,然后卖家承担来回运费,这是在占人家便宜,麻烦你不认识的人做只对你有利的事。
但是如果是想买,只是买回来不合适,或不喜欢要退,这个是可以理解的,毕竟是不合适的东西。虽然最后卖家也同样是没有把东西卖出去,但是至少在发货的时候是有概率把商品卖出去的。
主要是出发点不一样,所以不敢苟同。一般不会这么做,但是你这么做不能说无耻吧,只是更多的从自己的利益出发,有点损人利己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