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位员工的失误,导致公司损失了100多万,员工应该负有一定的责任,但是这个负有的责任是以他的工资限度为限的。就是你可以扣到他工资里面的一部分,但是你不能以他的个人财产为限去赔偿公司这个责任,因为劳动法不允许这样做。
公司某些财产上的损失只能以员工个人工资的比例为限扣掉一部分,这是这个员工他因为工作失误导致公司损失了100多万,你不能说你欠公司100多万了,你这辈子都还不清了,你老老实实在公司干活吧,不给你钱。那不行了,你可以把它开掉,你也可以扣掉他工资单,与他其他的个人财产没有关系,因为公司的损失责任不好划分,你没有办法说这么大的公司,损失就是一个人做的。
公司有了财产上的损失,这个损失绝不是一个人导致的,因为一个成熟体制的公司,如果一个人随便一个错误的决定,就能让公司损失几百万上千万,那这公司体制有问题啊。他不成熟啊,就算是最关键的财务人员出纳人员,他也不能随随便便动用公司钱吧,公司如果连这点内部控制都没有,那这公司迟早得完蛋。所以你说一个员工他自己审核的时候没有审核好,然后导致公司失误损失这些钱,那就是他自己的问题吗?公司如果要是有一道复核的程序或者说涉及到大额放款,有检查的这个程序能损失这么多钱吗?
就是因为公司所造成的大型财务损失,是没有办法通过个人的责任划分承担去承担的,所以不讲究个人承担,你说这个员工做的不对,公司因此损失了挺多的,你可以把它开掉,甚至你可以说以后你在附近的公司里面名声不太好,可能都不好找工作,那私下的问题,没有办法。但你说因为这个就欠公司的几百万,这不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