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四川泸州纳溪的一个普通工薪阶层人士,好不容易存了点首付款,买了一套位于纳溪城区中云集团开发的商品房。但是,开发商把保温墙做在了内墙上边,用的是一般得泡沫做的,用手一摁,就会出现坑状,装修得时候不得已把保温材料去掉,但是去掉以后又达不到保温的效果。(小区公开发了三期,我买的属于第三期,一二期都是这样做的保温墙,但是一二期的住户签合同的时候,合同上是保温墙在外墙,所以他们现在正和开发商打官司,我的第三期呢,签合同的时候开发商并没有说明保温墙在内还是在外,但是合同返还给我的时候,开发商附加了一个条款,:外墙内保温!)所以,我想请教一下,像这样的情况内否找开发商腿一部分钱或者开发商是否违背了商品房建筑要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