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之前受过伤怎么办

如题所述

1.交通事故前受伤了怎么办?

可以申请鉴定,鉴定为旧伤的部分不需要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判断责任,然后按照责任比例支付赔偿金。小事故如能自行协商,可直接报保险公司处理。

1.如果是同样的责任,可以选择支付对方的赔偿,也就是可以找自己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这种赔偿只有在双方的保险公司达成共识的情况下才能进行),这种处理方式适用于双方损害程度相近的情况。或者保险公司互相赔偿(即这辆车由另一辆车的保险公司赔偿),也适用于双方受损情况类似的情况。更复杂的是,保险公司支付50%,对方支付50%。如果有资料的话,只是需要开两张发票,维修费用平分,剩下的都是一样的(一般来说,双方的损害赔偿相差很大)。

2.主次责任类似于相同的责任,只是不能互相赔付或者互相赔偿(除非保险公司能达成一致),要按责任比例赔付,两张发票要按相同比例开具。

3.全责,这是比较容易处理的情况。上述两点都需要向各自的保险公司报告。在这种情况下,只需要全责方报案投保,第三责任方的一切损害赔偿将由全责方承担。没有损坏,只需提供一份交强险。

4、单方事故,这种情况不能报交警(轻微事故,不影响道路安全),直接报保险公司。

5.如发生伤亡,赔偿与上述类似,超出交强险的部分由第三责任险赔付。(需要医疗发票,进口药品不付款)

二、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程序

理赔流程大致可以分为:

风险报告-调查-损失确定-核价格-核损失-核赔偿-付款

1.危险:发生事故。交警将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并根据调查情况和相关检查鉴定结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重要证据,交付双方当事人。交通事故认定书明确了当事人的基本事实、原因和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查明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后,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并对调解期限和协议履行作出相应规定。

2.报案:一般保险公司要求48小时内报案。

(1)事故发生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报案;

(2)后台收到报告后,要求客户立即填写《业务风险登记表》(电话、传真等报告由后台填写);

(3)后台应立即核对保险单复印件和复印单,并根据客户提供的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复印保险单、保险单复印件和明细表。核对保费收费并让财务人员确认保费收据副本上的签名(商业和统计协会)(特殊付款必须附有协议或约定);

(4)确认保险标的将在保险有效期内或事故发生前支付专项费用,并要求客户填写《事故案例查询表》,并立案(如果是电话或传真报案,由审查员负责要求客户填写),并按报案顺序书写案件编号;

(5)出具索赔文件。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出具相关理赔文件,告知理赔程序和方式(检查人员负责电话或传真报案);(6)通知检查人员,报告损失和事故地点。上述工作将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

3.调查和损害评估:

(1)检查人员应在接到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察检查工作(其他地方受损物的检查可由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2)要求客户提供相关文件;

(3)指导客户填写相关索赔文件。

4.签署并审核索赔文件:

(1)营业部和各保险分公司的后台工作人员对客户提交的理赔文件进行审核,对手续不全的客户需要赔付的文件进行说明,然后返还给客户。对于单据齐全的索赔,黄色复印件在《保险报告(索赔)》上签字后退还被保险人(一式两份);

(2)整理好文件和储存材料后,提交给财产和意外伤害部赔偿科。

5.调整审查:

(1)核赔科经理收到后台交来的资料后,对文件齐全的交接书进行审核签字;

(2)所有索赔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整,并提交核索赔科负责人审查。

6.批准:

(1)财产和意外伤害部权限内的索赔应提交给负责索赔的经理审批;

(2)逐级上报财产意外险部门的权限。

7.付款结算:

(1)核赔科经理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偿案号发送,并将赔偿收据及计算提交财政拨款;

(2)财务部门确认付款后,除了付款收据和计算的红色副本外,其余都将被检索。

如上所述,交通事故发生后会涉及很多赔偿,但赔偿部门一般只关注本次交通事故所受的伤害,如果之前的旧伤与本次事故无关,那么就无法获得。因此,肇事者必须在确定受害者后进行赔偿。

百万购车补贴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