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地方海事局的机构简介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2

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据法律法规和授权负责拟定、实施地方性水路交通管理办法。负责水路交通安全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制订辖区港口、码头的新建、改建(养护)工程项目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和防止船舶污染水域;对船舶所有人安全生产条件和水运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实施监督管理;管理水上交通通航秩序和通航环境,划定并管理航路、禁航区、交通管理区、港外锚地和安全作业区等;负责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碍航性审核和监督检查;组织和指导水上搜寻救助和沉船沉物打捞;管理和发布航行通(警)告;负责管理船员、引航员适任资格;负责本地船舶登记和进出长沙港签证;负责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监督管理;调查、处理水上船舶交通事故、港口生产、设备事故和船舶污染事故;负责辖区渡口、渡船的安全监督管理。
四、负责船舶、水上设施的法定检验和船舶适航管理;按规定权限负责船用产品的检验和认可;按规定权限审查船舶设计图纸。
五、对全市水路运输及运输服务业市场、港口装卸搬运市场、船舶修造市场、船舶交易市场实施行业管理;负责全市水路运输和港口行政管理;审查港口建设项目,依法审核港区岸线、水域使用权、办理港口经营审批;组织和协调水路战备运输和防汛工作。
六、负责全市地方航道的行政管理和航道养护;设置航标和助航标志并发布航道通告。
七、负责水路交通规费征稽。
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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