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车辆证照齐全,出了交通事故,交警部门是否有权扣押车辆?扣押车辆有期限吗

如题所述

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唯一的合法扣车情形是因为调查取证需要(检验),不得因处罚和赔偿的原因而扣车。若确因取证(检验)需要扣车的,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天,经本、上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再延长三十天。
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八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并开具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
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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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2-15
出事故警察肯定扣押车辆的,营运证对警察没有任何作用,你给他都不会看,营运证是属于交通部的,就是运政。处理完事故就开走。
第2个回答  2009-12-16
交警有权扣车,但要根据你出的事故大小来决定!其次如果投了保险一定要记得给保险公司打电话!
第3个回答  2009-12-15
当然哟权了,正如楼上所说的!事故发生后,交警只管调查事故!车没收,经查正,如果没你的事,或有你的事,对你进行处罚,事情完过,就可以去领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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