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9-12-13
不用付的,如果签了合同,并且合同上写明了,如果违约要付违约金的话,那就要付了,但是没有合同,所以啊 ,就算是有口头的约定在法律上也是不成立的,如果你们有口头约定的话,那你有两种选择,付违约金,否则他可能不罢休;或不付给他,因为那只是口头上的,我们还没有签合同,本来打算签的,不过现在因为什么什么,我能和你签了,所以你还是在找找吧,现在房子也挺好找的,而且我确实有什么什么事情,否则怎么会不租给你呢,你人也不错,而且还交了定金,不过真的是不好意思了,给你添麻烦了 你还是在找找吧,我这不租了。这应该能搞定他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12-13
既然没签合同,又收了定金,那只能按照“惯例”了:
双倍返还定金,也就是除了要返还500元定金,还要另外赔偿500元定金。
其实这样很公道,租客交了定金后反悔,只能任由定金给房东没收掉,同样,如果房东收了定金后后悔,那当然要赔偿定金给租客,这就是不成文的惯例。
第3个回答 2009-12-13
签定金首付书了么,是公司带客户看得房的话,肯定要交违约金。要是您们私下的自行找上门的。没有任何约束。那 只要是您良心上过的去。可以不赔!
第4个回答 2009-12-13
没合同 他不需要付违约金,告到法院都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