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性征地(耕地)补偿款一亩地多少钱?钱大概多长时间可以领到?

我们这里征地都已经有半年多了,补偿款是不是该下来了?

  以河北为例,请作参考

  河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

  以前,河北省境内征地补偿标准各各市、县很不一致,同样是一个村的土地,今天征地每亩补偿8000元,明天征地就可能补偿10000元。但大部分是以侵害失地农民利益的不公正补偿标准。即使有的项目有一个统一的补偿标准,但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的分配上又各不相同。例如:大广高速公路建设,虽然每亩地补偿费为28000元,但在保定市,这28000元全部给了失地农户,村集体得不到一分钱;而衡水市,则是失地农户23000元,村集体5000元。青兰高速涉县段给失地农户的数额仅仅为8000多元。如此大的差距,如此混乱的补偿,造成失地农民生活艰难,上访不断,面对此种情况,河北省政府出台政策,按照同地同价原则,以征地区片价为标准,在依法征收集体土地中,合理确定分配土地补偿费。这个政策大致内容如下:

  征地区片价按9个等级划分,全省平均区片价为35851元/亩,政策规定,依法征收集体土地,要按被征土地的区片价乘以被征土地的面积计算土地补偿费。山区未利用地和坝上未利用地按征地区片价的60%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土地补偿费标准。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的补偿费标准和移民安置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在国务院有关规定出台前,土地补偿费为被征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土地补偿费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需要提高标准的,由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报项目审批或者核准部门批准。

  政策提出,土地补偿费20%归集体经济组织,80%归被征地的土地使用权人或者按照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土地的农户;被征土地没有土地使用权人和集体经济组织未发包以及实行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土地补偿费全部归集体经济组织,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分配或者使用。土地补偿费要及时足额到位,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被征土地上有附着物和青苗的,对地上物和青苗的所有权人要另行补偿。地上物补偿费标准由各设区市政府制订,青苗补偿费按征地时当季作物的产值计算。

  此次各设区市平均区片价分别为:石家庄为49420元/亩,承德为40738元/亩,张家口为28521元/亩,秦皇岛为36377元/亩,唐山为37266元/亩,廊坊为34341元/亩,保定为37216元/亩,沧州为31598元/亩,衡水市为32092元/亩,邢台为31188元/亩,邯郸为35404元/亩。平均区片价为各区片价按面积加权平均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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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8-14
1.土地征收补偿有明确的规定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2.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4.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5.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第2个回答  2009-10-14
看当地政府了~
我们同学家的地一亩征了20万
他家是市里郊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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