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有一笔2004年取得的原始法人股,后上市流通。一直没有出售,2009年出售时,已经是原始投资的10倍,抛售了一部分,取得不错的收入。想问一下取得的收入在扣除原始投资后全部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如果这样,资金的时间价值岂不是也含在一起交税了吗,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