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认定审批需要在30个工作日内公布结果。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在现场受理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其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对认定合格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教师资格证状态:
①“待审核确认”是指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但还没有到现场确认时间或已经进入现场确认时间段,但本人还没有去现场确认的状况。在这个状态下,申请人一定要按照认定机构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携带规定的材料到指定地点去完成现场确认。
②“确认未通过”是指进行现场确认时,确认点工作人员审核发现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而未被受理的情况。
③“待认定审批”是指进行现场确认时,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报名条件,现场确认通过,等待认定机构审批、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的过程。这一状态的时间比较长,请申请人耐心等待。
④“认定通过”是指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申请人各项条件符合认定政策,通过了此次认定,获得了相应的教师资格的状态。
⑤“认定未通过”是指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发现申请人某些条件不符合认定政策,没有通过此次认定,未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的状态。
学历要求国家规定:
(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的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的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本科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取得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本科教师)或者大学本科毕业(专科教师)及以上学历;
(六)取得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