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是一位30多年的老税务(武汉地区),一直在税务局担任专管员,也有公务员证和税务督察证,他的工资和奖金拿到手是3200,住房公积金每月是1400。
另外我姑妈是区委的会计,她说我爸不属于行政编制,应该属于事业编制,因为区委公务员的工资和奖金一起接近于5000多,而我父亲工资在区委工资表里面只属于事业编制的工资待遇,还说我父亲的公务员证只是挂靠公务员而已(意思是他的待遇比事业单位好,比公务员待遇差)
现在我都搞糊涂了,他到底属于行政编制还是事业编制?
属于事业编。
《国家税务局系统垂直管理暂行规定》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八条 国家税务局系统的纪检、监察机构合署办公,实行本级税务机关和上级税务纪检、监察部门双重领导,以上级税务纪检、监察部门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
各级国家税务局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置事业单位,比照设置同级行政机构的管理权限报批。国家税务局系统的人员编制,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
扩展资料:
《国家税务局系统垂直管理暂行规定》相关法条:
第十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副厅(局)级以上的干部和副省级城市国家税务局的局长由国家税务总局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按照分级管理、下管一级的原则。
各级国家税务局正副局级干部实行委任制,其他人员实行委任制或聘任制。上级税务机关发现下级税务机关任免干部不当时,有权纠正或者撤销其决定。
第十八条 国家税务局系统干部的奖惩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施。国家税务局系统的各级机关,要分层次地建立后备干部队伍,并做好后备干部的培养、锻炼和使用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税务局系统垂直管理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