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通俗的讲,投保人就是买这份保险的人。
除了一些短险(意外险卡折)以及车险(一般会有业务员代签),正常的保险投保人、被保险人都必须本人亲自签名,不得代签。
投保人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投保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否则所订立的保险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
2、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即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否则投保人不能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若保险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不具有保险利益的投保人签订了保险合同,该保险合同无效。
3、投保人应承担支付保险费的义务,不论投保人为自己利益还是为他人利益订立保险合同,均应承担支付保险费的义务。
扩展资料: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主要有以下几种义务:
1、按约定交付保险费的义务。
保险费是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的费用,作为保险人依照合同承担赔偿和给付责任的代价。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约定的期间承担保险责任。
财产保险的保险费一般应在合同成立后一次缴清,经双方特别约定,也可以分期支付。若投保人未按约定交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可诉请交付,也可通知被保险人终止合同。
保险人对人身保险的保险费不得以诉讼方式请求投保人支付。
2、如实告知的义务。
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3、及时通知的义务。
4、提供证明、资料的义务。
5、对因自己违法而取得赔偿或给付予退赔的义务。
投保人对下列这些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1、本人。
2、配偶、子女、父母。
3、第二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抚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4、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如公司为员工购买保险)。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投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