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乎,是必须的!我认为,关键是在于一个“太”字应不应该!
如果双方均未再婚,怎么“太”都没问题,甚至因为这个“太”还能破镜重圆,归还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
作为离婚女人,既然自己已经有了现任丈夫,如果现任丈夫也有孩子或者有了共同的孩子,那就必须要在“太”字上把握一个度了!
一、要做到均等的在乎,否则会顾此失彼
现任丈夫和他前妻孩子的在乎、自己和自己前夫的孩子,不管是精神、物质、经济等方面,至少要公平地在乎,不可以厚此薄彼。如果过分“太”在乎自己和自己前夫的孩子,不仅引发现任丈夫与他前妻的孩子和自己与现任丈夫的孩子的不满!
二、要注意现任的感受,否则会危及家庭
在乎自己与前夫的孩子,绝对不可以毫无原则、毫无顾忌地随意“太”在乎。如果为了在乎自己与前夫的孩子,就“随时随地”往前夫家跑去“母子相会”,只考虑个人“亲子”的感受,不考虑自己现任丈夫的感受,严重的直接危及新家庭的稳固!
三、要重在孩子的幸福,否则会殃及孩子
一个母亲对孩子的在乎,不能是为了满足自己“母爱”而在乎,或许因为自己“太”在乎,反而导致孩子不幸福。
孩子原本忘性比较大,在前夫家生活得好好的,如果生母三天两头跑过去团聚,无形中告诉孩子在这个家庭没有妈妈,见过很多这种情况,离别时孩子哭得撕心裂肺,这不是不断地往孩子伤口上撒盐么?
作为前夫的现任妻子(孩子的后妈),也许本身对孩子都很不错,如果生母三天两头跑过去团聚,无形中告诉这个后妈,“这个孩子永远是我的”,估计这个后妈对孩子的好应该会大打折扣了!
个人观点:在乎自己在前夫家的孩子是必须的,但在“太”字上务必把握好尺度,否则会顾此失彼、危及家庭、殃及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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