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奥古斯丁的自由意志

如题所述

 圣经《创世纪》第一章描述了上帝起初创造天地。上帝创造了万事万物,并且看万事万物是好的。“神就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象造男造女。”

(创:1:27)可见,人性的本质也是善的,因为人本是照着上帝的形象而被造的。人有原罪是基督教的核心教义,但是人有“原罪”的观点并不同于我国的“性恶论”。奥氏认为,人的本性起初受造,无辜也无罪。人就其本身来说是善的,如果他意愿就能正当地生活。

   “如果人是善的,且他只有如此意愿才能行正当,那么他应当有一自由意志,否则他不能行正当。”自由意志是全知、全能、全善的上帝赐予人的,那么自由意志一定是善的并且它之赐予是为善用。自由意志是神为了人能正当地生活而赐予人的。

此时,人能利用自由意志过正当地生活亦能利用自由意志犯罪,但是我们不能就此断言,上帝给人自由意志是为了让人能犯罪。奥氏认为,自由意志是来自上帝的善,绝不是恶,也不是某种不善不恶的中立之物。创世之初人的自由意志也处于“自由”的状态。

此时的自由意志可以遵守上帝的命令也可以违背上帝的旨意。奥氏断定创世之初的自由意志是“自由”的,实质上是说人具有过正当生活的能力,而不是强调中立于其对象的双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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