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的经济

如题所述

2014年,面对宏观经济下行、调整产业结构等多重压力叠加的严峻形势,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协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人民努力拼搏,攻坚克难,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保持了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被评为省全面小康经济强县。
一、综合
初步核算,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354.9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9.6%。其中,一产业实现增加值57.58亿元,增长4.5%;二产业实现增加值144.31亿元,增长8.1%;三产业实现增加值153.07亿元,增长13.1%。一、二、三产业对全市经济增长贡献率分别为7.4%、36.5%、56%,分别拉动全市GDP增长0.7、3.5、5.4个百分点。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0287元,增长8.88%。
全市三次产业比为16.2:40.7:43.1。与上年相比,一、二产业占比分别下降0.4、1.5个百分点,三产业占比提高1.9个百分点。其中,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39.8%,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36.2%,拉动GDP增长3.5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0.07%。
全年新增城镇就业12312人,失业人员再就业6273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047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9816人,零就业家庭动态援助率实现100%。
二、农业
全市农作物总播种面积155.17千公顷,下降0.15%;粮食作物播种面积89.08千公顷,增长1.48%;油料种植面积33.66千公顷,增长0.24%;蔬菜种植面积20.35千公顷,增长0.1%。粮食总产量51.24万吨,增长2.45%;出栏肉猪142.52万头,增长1.29%;出栏牛3.61万头,增长2.27%;出栏羊4.01万头,增长3.08%;出笼家禽1844.22万羽,下降3.49%;水产品产量3.03万吨,增长3.5%。
全市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111个,总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391个,其中国家级专业合作示范组织4个,省级专业合作示范组织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7841人。新增家庭农场86家。
全市完成1座中型水库和19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马水(沙河)洲陂乡、马水乡段治理工程。新建7处集中供水工程,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52643人。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年末农业机械总动力520.44万千瓦,增长6%。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市工业增加值为141.03亿元,增长8.2%。其中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8.4%;规下工业增加值增长7%。出口交货值为3.75亿元,增长117%。在规模工业中,园区规模工业增加值为35.17亿元,园区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全市规模工业实现产销率99.5%,提高0.59个百分点。新产品产值8.27亿元,下降0.5%。
全市规模工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96.73亿元,下降19.1%;实现利润总额27.62亿元,下降35.1%。吸纳从业人员达5.1万人。
全市建筑业总产值6.32亿元,增长2.6%;全市建筑业增加值3.01亿元,增长5%。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4.59万平方米,增长34.1%;房屋建筑竣工面积37.25万平方米,增长15.1%。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94.09亿元,增长24.9%。其中,城镇和非农户固定资产投资286.47亿元,增长24.82%。全市房地产投资完成7.62亿元,增长27.96%。商品房销售面积20.46万平方米,增长6.57%。
全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180.01亿元,增长16.79%。工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61.21%。
五、国内贸易
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2.89亿元,增长12.9%。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商品零售额25.22亿元,增长23.8%。限额以上企业商品零售额按销售单位所在地来看,城镇为21.90亿元,同比增长25.5%;乡村为3.32亿元,同比增长13.6%。
六、对外经济和旅游
2014年实际引进项目122个,实际利用内外资金24.7亿元,已签约合同投资总额过亿元的项目7个。全年进出口总额7549万美元,增长30.24%。
全市实现国内旅游总收入45.29亿元,增长10.8%;接待游客574.44万人次,增长13.3%,其中:过夜游客377.18万人次,增长17.9%;一日游游客197.26万人次,增长28.1%。
七、交通和邮电
全市民用车辆拥有量达到12万辆。全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增加值33.4亿元,同比增长2.6%。全年各种方式完成客运周转量5.71亿人/公里,增长12.1%。全市公路线路年末里程4400公里。
全年完成电信业务总量2.12亿元,比上年增长23.25%。年末固定电话用户79.01万户,移动电话用户49.61万户,互联网宽带用户数3.46万户。
八、财政、金融和保险
全市财政总收入21.49亿元,下降6.27%;其中,一般预算收入15亿元,增长2.35%。税收收入为14.83亿元,占总收入的69.01%。一般预算支出41.71亿元,下降0.05%。
年末,耒阳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为251.05亿元,比年初增加27.36亿元,其中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250.91亿元,比年初净增27.34亿元,增长12.23%。其中,个人存款余额为204.48亿元,比年初增加23.96亿元,增长13.27%;单位存款余额为43.23亿元,比年初增加32300万元,增长8.08%。全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为98.94亿元,比年初增加134902万元,增长15.79%。年末我市存贷比为39.43%。
全市商业保险保费收入达3.66亿元。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1.95亿元,增长29.6%;赔款支出0.93亿元,赔付率为47.9%。人身险收入1.71亿元,增长12.32%。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2014年全市有各类基础教育学校(园)635所,其中,幼儿园216所,义务教育学校409所,高中学校8所,特殊学校2所。总共有在校学生人数22.17万人,其中普通中学在校学生6.86万人,普通小学在校学生10.61万人,在园幼儿4.69万人,特殊学校在校学生119人。2014年,新增学位4000余个创建合格学校32所,新改建校舍6.2万㎡,消除危房校舍2.45万㎡。教育质量稳步提升,高考二本以上上线1741人;高二学业水平正考一次性合格率87.06%;获省、衡阳市级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30余项,4个教研组获评“湖南省优秀教研组”。
2014年全市共完成高新技术产业产值129.77亿元,实现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35.76亿元,同比增长56.6%,占全市GDP比例10.1%。目前,我市已有新华防火、炎鑫冶炼、讯通器材、金拓天油茶、润涛生物5家高新技术企业。全年共向科技部、省厅和衡阳市局申报项目24个,立项9个;共申请专利709件(发明专利215件、实用新型343件、外观设计151件)。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市拥有剧场、影剧院4个,公共图书馆1个,博物馆、纪念馆3个,广播电台1座,电视台2台。为第二批次18个乡镇文化站配送了音响、乐器等群众文化设备,为418家村级农家书屋补充更新图书3.2万册次。成功创建湖南省“诗词之乡”。蔡伦古法造纸技艺成功申报为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实现我市国家级非遗保护项目“零”的突破。完成广播电视村村通安装8515户,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达99.9%,有线电视用户达11.3万户。
全市拥有各类卫生机构69个,其中医院、卫生院44个,妇幼保健院1个,疾控中心1个,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39个村卫生室。有卫生技术人员5026人,其中执业医师824人,执业助理医师395人,注册护士911人。医院、卫生院有床位3682张。
全市新增农村体育健身工程77个村,新建场地30多处,累计全市已有161个行政村实施了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项目。新增加体育社团组织2个。全年举办全市性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11次,举办大型赛事8次。在湖南省第十二届运动会我市共派出运动员36名,参加青少年组和成年组男子篮球项目共计7个项目的比赛,取得了金牌5.5枚、银牌8枚、铜牌2枚,总得分169分的优异成绩,获得衡阳市政府颁发的“突出贡献奖”殊荣。
十一、城市建设、环境和安全生产
2014年全市城市面积49.65平方公里。其中,建成区面积44.30平方公里。城市道路长度276公里。自来水用水户数达3.75万户;供水总量达2185万立方米;供天然气总量9.41万立方米;城市污水处理量达820万立方米。城市绿地面积达1356公顷。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量达19.92万吨。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及削减率为:二氧化硫排放量为9400吨,削减率为0.04%;氮氧化物排放量为26313吨,削减率为22.9%。化学需氧量排放14957万吨,削减率为27.92%;氨氮排放量2891吨,削减率为18.2%。
全年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20起,死亡5人,受伤6人,分别下降83.3%、28.6%、95%。直接经济损失351.1万元,上升56%。
其中,工矿商贸共发生事故3起,死亡4人;道路交通共发生事故14起,死亡1人;消防火灾共发生事故3起,无伤亡人员。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市年末常住人口总户数34.29万户,总人口117.52万人。其中,男性60.96万人,女性为56.56万人;农村人口61.09万人,城镇人口56.43万人;城镇化率达48.02%。人口全年出生人口1.85万人,出生率12.94‰;死亡率6.11‰;人口自然增长率6.83‰;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8.74。
全市人均城乡居民收入19703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968元,增长9.4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845元,增长12%。居民家庭消费总支出12407元。
2014年全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数为3.53万人,企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人数3.75万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8.82万人,发放人数15.74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7.73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6.13万人。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数110.42万人,参合率为97.7%。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23万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5.14万人。
注: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公报中各项指标增速无特殊注明均是指2014年与2013年同比结果。
3、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的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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