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事件介绍。

如题所述

    2013年2月19日,北京市海淀分局接到一女事主报警称,2月17日晚,其在海淀区一酒吧内与李天一等人喝酒后,被带至一宾馆内轮奸。2013年3月7日,李天一等人因涉嫌轮奸已被依法批捕。7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天一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3年8月28日上午9时30分,李天一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在海淀法院第17法庭正式开庭审理。

    2013年11月27日9点,李天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区西中法庭依法公开宣判。二审裁定驳回上诉人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评价:李某某强奸案一经媒体报道,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社会各界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等平台发表了对于本案的观点,网友们在微博、论坛等各种平台上发表自己的观点,在这些观点中占据压倒性的是:李某某必须重判,若不重判,那就是亵渎国法、正义的失败等。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消息,北京市一中院今日对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二审裁定驳回上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海淀法院9月26日上午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10年;王某(成年人)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魏某某(兄)有期徒刑4年;张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魏某某(弟)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李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王某提出上诉。19日上午9时许,该案二审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庭审持续了12小时以上。

    二审庭上,上诉人李某某的辩护人仍坚持无罪辩护,李某某及其母梦鸽表示同意辩护人意见。另外一名上诉人王某的辩护人也坚持无罪辩护。

    其他3名原审被告人均当庭表示坚持一审庭审时的供述意见。除魏某某(兄)的辩护人请求法庭予以改判,宣告缓刑外,其余2名原审被告人的辩护人均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持异议。被害人杨女士的诉讼代理人田参军律师表示,认可一审判决,建议二审维持原判。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10-28

第2个回答  2020-11-17

第3个回答  2020-10-25
第4个回答  2018-01-24

案发时间:2013年2月19日

发生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某酒吧

参与人物:李天一等五人

事件结果:审判五人入狱服刑

“李天一案”是指李双江之子李天一(原名:李冠丰)被爆其在2013年2月17日晚伙同狱友涉嫌强奸一案的事件。2013年2月19日,北京市海淀分局接到一女事主报警。2013年3月7日,李冠丰等人因涉嫌轮奸已被依法批捕。

7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冠丰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9月26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天一有期徒刑10年。

2013年11月27日9点,“李天一案”二审裁定驳回上诉人上诉,维持原判。2014年1月23日下午,李天一案判决书首度曝光。4月18日,李某某一案中有7名相关辩护及代理律师受到处分。

2013年9月26日上午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天一有期徒刑10年;王某(成年人)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魏某某(兄)有期徒刑4年;张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魏某某(弟)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经过答辩、调查、听证、讨论等相关程序,北京律协对该7名律师作出了处理决定。其中,6名律师被分别给予训诫、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的行业纪律处分。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