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兵职工是否免去三年上交保险费吗

义务兵职工是否免去三年上交保险费吗

  根据国家规定,2011年11月1日以后,士兵退伍的,服现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2011年11月1日以前的,执行老政策,不享受新政策。


  法律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的相关规定:

  1、适用对象:第五十三条 本条例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本条例施行以前入伍、施行以后退出现役的士兵,执行本条例,本人自愿的,也可以按照入伍时国家有关退役士兵安置的规定执行。

  2、基本养老保险:第四十六条   退役士兵到城镇企业就业或者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以灵活方式就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服现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退役士兵回农村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退役士兵在服现役期间建立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与其退役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关系接续,由军队的军人保险管理部门和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基本医疗保险:第四十七条   退役士兵到各类用人单位工作的,应当随所在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灵活方式就业或者暂未实现就业的,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退役士兵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军人退役医疗保险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转入退役士兵安置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行工龄视同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规定的地区,退役士兵的服现役年限视同参保缴费年限。

  4、失业保险:第四十八条   退役士兵就业应当随所在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其服现役年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参加失业保险的退役士兵失业,并符合《失业保险条例》规定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相应的促进再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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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8-17
是的
根据国家的服兵役法,在我国三年制义务兵享有免交保险义务
为保障军人退出现役后能够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实现军地医疗保险关系的顺畅衔接,国家从2000年开始建立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待遇的享受对象包括师职以下现役军官、专业技术四级以下文职干部、士官、义务兵和供给制学员
第2个回答  2016-08-27
现在士兵都有社保,而且每年的社保金额也是随着变化的
第3个回答  2016-05-06
第一现在义务兵是两年,第二部队会给你买两年的保险。
第4个回答  2016-04-26
是的,视同为已交三年社保。就业也相当于三年工龄,属于国家鼓励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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