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疫情期在家办公被勒颈身亡,被害人与凶手有何仇怨?

如题所述

被害人与凶手没有仇怨,凶手为在逃窜过程中再次作案

首先,本案被害人为黑龙江大庆市自然资源局员工柴媛,被害当天是在家办公,根据电脑记录可以证明被害前柴媛还在向单位传输文件。根据其姐姐柴芳的说法,被害人与凶手之间无任何感情纠纷,所以不大可能存在因爱生恨蓄意谋杀的情况。

其次,本案凶手在这一次作案之前就是另外一起案件的在逃嫌疑人,嫌疑人靳某曾经在受害人所在小区做过餐饮小吃一类的生意,于6月16日杀害了同一个小区里面中医馆的一名大夫和他的亲戚,还致使另一名小孩受重伤。也因此靳某成为了大庆市公安局悬赏的在逃嫌疑人,一直未被抓到,可能也未有人想到,嫌疑人会大胆的在同一个小区犯案。

而且嫌疑人靳某在杀害在27楼的被害人柴媛后,原本是打算到26楼杀害另一名女子,但是因为听到警察要上27楼,于是就想要爬窗到25楼避开警察,结果失手坠楼身亡,此事也给被害人家属带来了巨大的悲痛。

柴媛可以说是一家人的骄傲和希望,家境贫寒,姐姐主动辍学务农,助妹妹上大学,而柴媛也很争气,不仅考上了一个好的大学,还考上了同所大学的研究生,可以说未来可期。如今柴媛被害,一家人陷入巨大痛苦之中,而凶手身亡,一家人甚至连将怨恨寄托的对象都没有了。

因凶手死亡,被害者家人还可能陷入得不到任何赔偿的窘境,由于凶手家属没有任何赔偿责任,只能在凶手遗产范围内要求赔偿,如果凶手没有留下任何遗产,则受害人家属得不到任何赔偿。因为柴媛在被害前仍是处于工作中,所以其姐姐柴芳认为妹妹的被害属于工伤,希望能得到工伤赔偿,也一直在为此事奔波。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9-04
据悉,被害人和凶手之间没有任何仇怨。他们只是居住在同一小区。
第2个回答  2020-09-04
被害人与凶手之间并没有任何的仇怨,两人只是同住在一个小区,凶手身上还背负着一条人命,在被警察追查之后,逃到了女孩的家中。
第3个回答  2020-09-04
现在暂时还不清楚,警方并未就案件细节做进一步说明。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