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实物的微信截屏可不可以做报销的凭证?

如题所述

微信截屏可以作为付款的证据,但是不能作为报销的凭证。报销一定要有发票,包括电子发票,这是通过税务部门的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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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9-09

不可以做报销的凭证,如果是报销的凭证必须是纸质的,而且需要相关的税务部门的发票,这样才能够报销。

第2个回答  2020-09-09
重要的是收到实物及发票,微信是第三方支付手段,可以报销。
第3个回答  2020-12-11
宁乡市巧用“互联网+”规范公务用餐接待,微信消费截图用做报销凭证

工作人员在花明楼镇食堂用餐后,扫二维码支付公务用餐费,银行工作人员现场指导使用。长沙晚报记者 张禹 摄

长沙晚报讯(记者 张禹 通讯员 姜润辉)“以前到乡镇调研,为了交伙食费要提前准备好零钱,现在扫码支付真是方便!”昨日上午,宁乡市政协副主席杨志武、曾含玲一行6人来到花明楼镇调研,中午按照40元/人的标准,通过微信扫码支付了中餐费240元。

记者了解到,从本月开始,宁乡市通过“互联网+”手段,实现公务活动用餐扫二维码支付餐费,以微信消费记录截图作为付款和报销凭证。此举显示出,宁乡市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操作层面力求更加规范化、阳光化、便利化。

扫二维码支付伙食费

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宁乡市对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展公务活动用餐作出明确规定。如果机关所在地在城区的单位工作人员到城区范围以外,乡镇和街道工作人员到所属辖区范围以外开展公务活动,如需接待单位安排工作用餐的,原则上在接待单位食堂就餐,应自觉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用。交纳伙食费的标准为:早餐20元/人,中晚餐40元/人。工作人员回单位后,凭接待单位开具的“湖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收据”予以报销。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必须不折不扣,我们要积极寻求更加方便快捷的执行方式。在贯彻落实中央大兴调查研究之风重要精神之时,公务活动用餐扫码支付餐费的举措,有利于规范公务接待用餐。”在宁乡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该市主要领导表示。

付款能否实现扫码支付?报销手续可否简化?宁乡市积极探索用“互联网+”手段,实现公务活动用餐交纳伙食费扫微信二维码支付。平台由宁乡市智慧办牵头组织,宁乡市财政局、非税局共同参与,中国农业银行宁乡市支行作为金融后盾单位联合推出。

消费截图用做报销凭证

记者在花明楼镇食堂看到,公务用餐费通过微信扫码付款与市民平时扫码支付并无区别,具有不用找零、实时到账等优势,受到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公务接待单位的青睐。

“以前接待来镇上调研的公务人员时,要给对方开收据以供其报销,还要反复核对就餐人数,现在扫码支付,流程更通畅。在严格执行审批报销制度的同时,使用电子凭证更加符合节约、无纸化、规范化办公的要求,收费情况在手机App后台也一目了然。”花明楼镇党政办主任钟文华表示。

宁乡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则认为,要求扫二维码结算这一条“很厉
第4个回答  2020-09-09
本问题没有法律约定,按各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你可咨讯单位财务人员。
希望以上回答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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