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高考资格评定要以学籍为主,淡化户籍,避免户籍制度“画地为牢”。按照高考方面的规定对任何地区均无例外:必须回户籍所在地报考。但据有关部门调查,目前中国流动人口过亿,全国约有2000多万农民工子女在城市读书。对于数字庞大的在外地就读的务工人员子女而言,户籍和学籍不对称使得他们从高考起跑线上就没有获得公平的竞争机遇。实际上,这不但牵涉到教育公平,而且也影响了很多人的切身利益。在现行的“学籍+户籍”的高考管理体制下,移民二代正在成为没有归宿感的“无根的一代”。教育问题不解决,不让孩子们享受到平等教育,这不但对孩子的成长不利,影响孩子融入社会,也不利于流动人口的管理。重学籍淡户籍,可以加强学籍管理,放宽户籍限制。具体讲就是,非户籍地考生要在暂住地参加高考,必须在暂住地参加中考、取得高中学籍,并在该地读满三年高中。
其次,高考改革应该全国同步。各省的调整幅度视情况可大可小,但是教材、难易程度偏差不能太大,要相对协调统一。现行的高考制度,在政策上全国统一,但在内容上却又实行各地区分别命题的模式,使得非户籍务工人员子女的高考问题更加突出。虽说国家有统一的课程计划和课时计划,但由于地方拥有较大的自主权,各地在使用的教材、规定的高考科目等方面存在着差异,教学也根据各自的标准各有偏重。这样一来,一个在江苏读书的学生根本无法在安徽参加高考。从高考的角度看,户口的限制和高考壁垒的存在,使得这种“考”、“教”不一致的教育对于流动学生群体而言,失去了教育本身应有的意义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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