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1、若行为人主观上有伤害的故意,是故意使他人身体健康受到损害,则视情节处罚不同:造成他人轻伤以下的,属于民事侵权纠纷,行为人只需接受赔礼道歉、进行金钱赔偿等处罚;造成他人轻伤以上的,行为人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需接受刑事处罚。
2、若行为人主观上是以逞强斗狠、耍威风、取乐等目的打伤他人,情节恶劣的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3、相关法条:
(1)《刑法》第293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
(2)《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如能进一步提出更加详细的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
追问我在等地铁时候这时他走过来向我责问给他家干的活他不满意我就说我干的活你不满意你可以去找我单位领导他闲我叮撞了他,就就对我脖子部位重重击了一下把我打倒在地上我站起来向他扑了过去俩人撕打在一起他又把我倒地上在我头部重重击打两下造成头外伤左边脸月肿胀,请问打人者应受到什么样的处理
追答建议您报警,公安机关会委托相关机关给您做伤情鉴定。若为轻伤以上对方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轻伤以下,视情节予以行政拘留、罚款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