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我的脸部受伤了,两个伤口,一共缝合了5针,这算毁容么,我想办个残疾证?

办理流程:

1、申请: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和第一代残疾人证换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均需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和二寸免冠照片六张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填写申请表、评定表一式三份,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2、受理:县级残联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手续后,由办证人员对申请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进行核对,并将申请表中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3、残疾评定: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和第一代残疾人证换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申请人,县级残联对于残疾特征明显,依照残疾标准,易于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可直接填写评定表,并在评定表中明确记录残疾特征和直观评价,但必须经过包括理事长在内的 3 人联合评定、签字;

其他难以直接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必须经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评定,由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填写评定表,要有明确的残疾评定结果。

4、政审

县级残联理事长(初审员)根据申请人的相关材料和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进行初审。对于信息虚假或经医疗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不符合残疾标准者,予以退回。

扩展资料

根据残疾评定标准即国务院批准的《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规定,凡要求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申办资格和必要条件之一者:

1、视力残疾:(双眼)必须是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力者(或经医疗机构认定不能通过上述疗法恢复视功能的)。

2、听力残疾:(双耳)必须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3、言语残疾:是指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而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必须明确病因,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4、精神残疾:必须是精神病患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者。

5、智力残疾: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适应行为障碍者。

6、肢体残疾:是指人的肢体残缺、畸形、麻痹所致人体运动功能障碍。对因病或因交通、工伤、意外等事故造成的肢体伤害的残疾评定,必须在最终治疗结束后经过一年以上功能锻炼不能恢复的(截肢、截瘫,关节融合术后等无法恢复功能的除外)。

7、多重残疾的残疾等级以残疾最重的等级为准。

具体评定类别、等级见残疾评定标准,即国务院批准的《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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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22

看了提问者受伤的图片和提问,类似的伤情“两个伤口,一共缝合了5针”在受伤当时是可以有公安机关派出机构,予以验伤决定刑事犯罪的轻伤等级,决定民事赔偿的轻微伤等级的;但是想办我国残疾人联合会发给残疾人的《残疾人证》那是不够评定规定的。我国只有经过依据《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网页链接评定,而《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只有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精神残疾六类残疾标准,并没有任何脸部受伤标准的,所以提问者不可能办个《残疾人证》的。

第2个回答  2019-05-22
问题不大,你会恢复得很好的,看不出来那种。办残疾证吗?你办不下来,没人能认定你这是残疾,太轻了。
第3个回答  2019-05-22
这个需要去伤残中心鉴定,然后根据伤情定等级,如果够条件是可以办残疾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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