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试用期辞退员工需要提前三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应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天后劳动者就可以进行自离。公司要给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并且结算正常的工资。用人单位是否有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如果没有证据或证据不充分,用人单位不能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理由辞退员工。对证据的充分性,实践中主要看用人单位对某一岗位的工作职能及要求有没有做出描述,用人单位对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表现有没有客观的记录和评价。
单位可以在试用期辞退劳动者的情形有哪些: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5.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综上所述,对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超过试用期,则企业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视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一条【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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