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到底规定是98天还是128天

如题所述

产假是98天,用人单位违反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该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第七条、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扩展资料:

法律为女职工孕产期劳动权益提供了最重要的两种保护:

一、保护“三期”女职工的经济利益,即“三期”的基本工资待遇不得降低;

二、保护“三期”女职工的休假权益,即休假时间不得压缩。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与此同时,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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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19

全国性的规定是98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还有地方性规定的奖励产假或者叫延长产假30-60天不等,所以是128-158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增加15天。

其中,山西、安徽、江西、宁夏增加最多,可多休60天,即产假时间共158天,其次是广西,延长了50天,在男方的陪产、护理假方面,目前以广西和宁夏最多,广西陪产假由以前晚育才享有的10天增加至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男方均有25天假。

宁夏也明确,给予产妇配偶25天护理假。除这两地外,山西、江西、广东、湖北、浙江规定男方有15天的陪产假,天津明确男方有7天护理假,安徽则规定,男方护理假为10日,但若夫妻双方是异地生活有20日假期。

扩展资料:

产假待遇: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第三,产假,生育津贴: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

产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

但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

简单说来就是: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第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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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7-11-05

我国基础产假期为98天,但计生法明确,对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落实到地方,各地新计生条例中都对产假天数有所延长。

一、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颁布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产假及其生育津贴相关规定如下:

1、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自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来,各地相继开始修订地方计生条例。

据查,安徽、山西、江西、广西、广东、湖北、天津、浙江、宁夏等省份的新计生条例正式出台,在新规定中均取消了晚婚假,同时对产假和男性陪产、护理假做出一定调整。

其中,山西、安徽、江西、宁夏增加最多,可多休60天,即产假时间共158天。其次是广西,延长了50天。在男方的陪产、护理假方面,目前以广西和宁夏最多,广西陪产假由以前晚育才享有的10天增加至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男方均有25天假。宁夏也明确,给予产妇配偶25天护理假。除这两地外,山西、江西、广东、湖北、浙江规定男方有15天的陪产假,天津明确男方有7天护理假。安徽则规定,男方护理假为10日,但若夫妻双方是异地生活有20日假期。

第3个回答  2020-03-26
第4个回答  2017-11-09
全国性的规定是98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还有地方性规定的奖励产假或者叫延长产假30-60天不等,所以是128-158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增加15天。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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