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级——有过错事实并且造成后果,如果两者有因果关系,根据后果的严重程度构成“医疗事故”或“医疗差错”,在不良事件中级别应属最高。
例:患者王某因病情需要到某医院急诊科就诊,因该医院病床已满无法收治病人,接诊医师将此情况告知患者并建议转诊,但没有对患者及时诊疗和积极跟进,没有及时请专科会诊,没有及时请示上级医师、科主任,亦未报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协调病床。导致患者病情急剧加重抢救无效死亡。
II级——无过错事实但造成后果的事件:医疗行为无过错,主要由药物、医疗器械、植入物等造成的医疗意外,或不可避免的医疗并发症和疾病的自然转归。其后果可能比较严重,但一般不构成“医疗事故”或 “医疗差错”。
例:某患者因“前列腺增生”在某医院行前列腺手术治疗,术后使用止血药物引发患者急性脑梗塞。
III级——有过错事实但未造成后果的事件:虽然发生的错误事实(指错误的行为已实施在患者身上),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例:标本送检过程延误,未影响检验结果事件。
IV级——无过错事实也未造成后果的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未形成医疗行为的过错事实,其级别最低。例:患者黄某入住院检查治疗,检验科于入院第二天下午出具检验报告为“B”型血。
入院第二天晚因患者手术需要输血,手术医生开具输血医嘱及申请单(红细胞2单位,血浆2000ml),申请单记录血型为“B”型,血库配血时查血型发现该患者血型为“O”型,经复查确定为“O”型,遂配置“O”型血。
手术室护士在给患者输血前核对发现检验报告单与血袋内标志血型不符,未给患者用血,将此问题反馈给血库,经血库再次检查确认患者血型为“O”型无误方进行输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