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者家属用血的政策

如题所述

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享受用血费用减免的优惠待遇。用血费用的报销按下列规定执行: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的累计报销用血量按献血量血费的5倍计算,5年后的累计报销用血费用按献血量等量计算。
公民医疗临床用血时,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用于血液的采集、检测、分离、储存等费用。
无偿献血者自初次献血30日起,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无偿献血证》按下列规定免费用血:
(一)5年内,可享用献血量3倍的血量;
(二)5年后,可享用献血量等量的血量;
(三)5年内献血量累计满600毫升以上的,10年内免费享用所需血量;
(四)5年内献血量累计满800毫升以上的,15年内免费享用所需血量;
(五)5年内献血量累计满1000毫升以上的,终身免费享用所需血量。无偿献血者的配偶或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享受与献血者献血量等量的免费用血。
无偿献血者及配偶或直系亲属免费用血时,先交付用血费用,凭《无偿献血证》、用血结算单及有效身份证件到原采供血机构报销。
申请材料:
(一)无偿献血者本人在就诊医疗机构减免临床用血费用需提供:
1、献血证
2、献血者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户口簿、驾驶证。
(二)无偿献血者的家庭成员在就诊医疗机构减免临床用血费用需提供:
1.献血证(电子献血证);
2.献血者有效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驾驶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
3.与献血者关系的证明(户口簿、结婚证、派出所证明、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及所在单位证明中任何一种即可);
4.确实无法提供与献血者关系证明的,需提交《安徽省临床用血费用减免承诺书》。
受理范围及条件:
在我省献血的无偿献血者本人和无偿献血者的家庭成员(指献血者配偶、双方父母、子女及其配偶)。无偿献血者献血之后用血的,可减免本人及家庭成员临床用血费用。
办理流程:
医疗机构直免。我省无偿献血者及其家庭成员省内用血(包括献血地和异地用血)可在用血医疗机构直接减免用血费用。按要求向用血医疗机构或通过微信公众号提交材料后,由医疗机构办理出院结算时直接减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第十四条
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者减交前款规定的费用。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