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09-06
在我国已经成熟的法治社会里,各级人民政府下属任何部门不会越职处理欠债人的财产的!债权人只有通过相互协商、经过有关组织调解、通过法律诉讼来追回欠债人应还财产的;只有在债务人不执行组织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性质的)、人民法院有效判决的;债权人才能申请审理法院执行庭立案,并有人民法院执行庭负责执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9-06
只有法院授权的单位才有权力处理欠债人,一般都是法院的执行局
第3个回答 2020-09-06
企业和单位破产,就是由主管部门和工信局、还有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
第4个回答 2020-09-06
这个由法院来处理。政府部门无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