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宝APP是骗人的。
名为“刷宝”的App,类似抖音等短视频平台,用户只要看够一定时长就能获得“元宝”,而累积一定数量的“元宝”可直接到微信提现。看似无本生利,但其实里面可能潜伏着巨大的消费陷阱。比如平台可能会利用用户刷视频的时间播放一些虚假广告,或者在提现上设置各种“障碍”等。
该类APP内容上多以养生贴士、明星八卦、风水解梦等为主。全是一些毫无营养没有依据的假新闻有意义的文章太少,滥竽充数……翻看应用下载商店的网友评价,不难发现“刷新闻赚现金”式推广,人气虽高但点赞甚少。
该APP从签到、分享到每日阅读、推荐好友,用户使用行为被“明码标价”。然而,花样推广、诱导分享也暗藏隐患。有的内容质量参差不齐,刷屏之余甚是扰民;有的以蝇头小利,诱导用户分享传播涉黄文章。
手机端有不少“看新闻赚钱”“刷短视频赚钱”等“赚钱”App存在。对此,专家提示广大市民应对这类App保持警惕,切勿贪图小利吃了大亏。
扩展资料:
刷宝App被禁止非法抓取抖音短视频
近日,因认为刷宝App采用技术手段或人工方式“搬运”抖音App中的短视频及评论,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抖音”)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刷宝”运营公司诉至海淀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抖音提出行为保全申请,要求刷宝立即停止“搬运”行为。
海淀法院表示,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并仔细审查双方提出的相关证据后,认定刷宝未提交足够证据证明5万余条涉案视频及相关评论内容为用户上传或具有合法授权。
同时根据相应证据,认定“刷宝”系采用技术手段或人工方式获取来源于抖音App中的视频文件、评论内容并通过刷宝App向公众提供。为有效控制涉案行为规模及损害后果的扩大,保护抖音的合法权益,海淀法院发出禁令,支持了抖音的行为保全申请。
这是针对短视频批量搬运这一短视频行业的顽疾,首次有受害企业以不正当竞争为由进行诉讼维权,也是法院首次以禁令的方式,对这一乱象进行规范。
短视频流行后,一些平台批量搬运其他平台短视频的现象变得屡见不鲜,这极大伤害创作热情和产业发展,“长期以来,监测难、取证难以及逐一获取授权难等维权障碍,困扰着被搬运平台。也导致了平台作者在维权时,往往束手无策”。
参考资料:人民网--人民日报调查“刷新闻赚现金”APP:亟待监管
是的,这款App类似抖音等短视频平台,用户只要看够一定时长就能获得“元宝”,而累积一定数量的“元宝”可直接到微信提现。“其实每天刷半天可能只能赚个一两块钱,但对于节俭的老人而言,还是觉得有吸引力。
虽然目前这款App基本只是鼓励用户刷视频,对于发展新用户的数量也设有一定上限,但是为了获得一两块钱的奖励,将大量时间花在刷视频上,对老人的身体健康没有什么好处。此外,平台今后可能会出台一些“新玩法”。对于老年人来说,他们分辨互联网上新型诈骗的能力较弱,容易上当。
有关专家提示,用户对一些所谓的“赚钱”App应提高警惕,看似无本生利,但其实里面可能潜伏着巨大的消费陷阱。比如平台可能会利用用户刷视频的时间播放一些虚假广告,或者在积分兑换、提现上设置各种“障碍”等。
扩展资料
刑法中“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为2009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刑法修正案(七)》第四条增设;2013年11月14日两高、公安颁布《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
对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组织的组织者和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传统犯罪在网络空间中不断异化,传销犯罪也由物理空间向网络空间进行扩张、转移。以“消费返利”“资金互助”“虚拟货币”和“投资理财”为名目的网络传销层出不穷。但是传销组织的宣传再光鲜亮丽,究其本质,无法摆脱其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趣步App被立案调查 揭开“走路赚钱”的圈钱套路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