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息应收票据的贴现问题

贴现的时候贷方应收票据或短期借款的数额为什么是票据的面值(如果计提利息了,那做分录的票据或借款的面值是否是原来的面值加上计提的利息?)·····而票据到期承兑方无力支付钱时,为什么贷方的银行帐款的数额是票据面值加上票据的利息·····请高手解答,最好用比较通俗的语言···谢谢

带息应收票据在贴现时,只要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贷记“应收票据”科目,然后按其差额,直接借记或贷记“财务费用”科目即可,财务费用中,贴现利息与尚未计提的利息不需单独列示。如

1.带息应收票据贴现 :

例题: 2003年7月2日,甲企业将一张带息应收票据到银行贴现。该票据面值为1000000元,2003年6月30日已计利息1000元,尚未计提利息1200元,银行贴现息为900元。该应收票据贴现时计入财务费用的金额为()元。

A. -300 B. -100 C. -1300 D. 900

答案: A

解题思路:

①计入财务费用的金额=贴现时票据的账面余额-贴现实际所得额;

②贴现实际所得额=票据到期值-贴现息。

票据到期值= 1000000(面值)+1000(至2003.6.30已经计提的利息)+1200(尚未计提的利息)=1002200

贴现实际所得额= 1002200(票据到期值)-900(贴现息)=1001300

计入财务费用的金额=( 1000000+1000)(贴现时票据的账面余额)-1001300=-300

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001300

贷:应收票据 1001000

财务费用 300

所以答案: A。

2.不带息应收票据贴现 :

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即减去贴现息后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贴现息部分借记“财务费用”科目,按应收票据的票面余额,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例题: A公司因急需资金,于2003年6月7日将一张2003年5月8日签发、120天期限、票面价值为60000元的不带息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年贴现率为10%。

要求:计算贴现所得额并做出相关会计处理。

【解析】 (1)票据到期值=票据面值(因为是不带息票据)

贴现息 =60000×10%×90÷360=1500元 。

【采用算头不算尾原则:票据到期日为 9月5日(5月份24天,6月份30天,7月份31天,8月份31天,9月份4天);票据持有天数30天(5月份24天,6月份6天);贴现期为90(120-30)天】

贴现实际所得额=60000-1500=58500元。

(2)有关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58500 (实际所得额)

财务费用 1500 (贴现息)

贷:应收票据 60000 (贴现时票据的账面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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