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核算标准公式是什么?

如题所述

标准公式:

1、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2、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标准工资不包括下列各项:

(一)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劳动报酬,如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年底双薪以及按照季度、半年、年结算的业务提成等。

(二)无确定支付周期的劳动报酬,如一次性的奖金、津贴、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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