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注册分公司流程及所需资料

如题所述

注册分公司流程及所需资料:
分公司开业(设立)登记
(一)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二)分公司设立登记
1、分公司设立登记,如分公司的名称中不单独使用字号,可不履行名称预先登记程序;单独使用字号,应履行名称预先登记程序。
2、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自公司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所证明;
公司的分公司是本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本公司是首先设立的、统管公司各个机构的总机构,分公司受本公司的管辖,本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是管辖与被管辖的关系。
公司的子公司是由公司投资而组成的受其支配的公司,子公司拥有一整套的公司组织和机构。持有子公司股份并居于控制地位的公司称为母公司。母公司组成子公司可以有两种方式,一是投资设立新的公司,二是通过收购股份控制已有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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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4-26

法律分析:(一)注册分公司的资料:1、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2、总公司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盖公章;(三证合一则不需要)3、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盖公章;(三证合一则不需要)4、总公司章程复印件盖公章;5、总公司企业数字证书,法人数字证书,公章;6、分公司负责人数字证书;7、若总公司是异地企业;(现场预约无需数字证书)(二)注册分公司的流程:1、核准公司名称;2、制定公司章程;3、会计事务所验资;(若有所需)4、提供工商局所需资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第四十七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公司应当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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