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快餐店做了七天,没签劳动合同,我能要会工资和押金吗?

最近在一家快餐店做服务员,因为实在太累了,写辞职信,但是主管不批,说要做够一个月,进去的时候还交了300元“工作质量保证金”(我们手上有凭条)。期间我没有违规行为,我们也没有任何书面协议合同。如果单位不让辞职并退钱的话,他们违反了《劳动法》的哪条法律,请给我列举一下。

可以,用人单位收取押金是违法的,应返还劳动者;劳动者离职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工资;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去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劳动者投诉或举报用人单位应注意以下情况:
一、注意区分举报和投诉。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可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如认为用人单位侵犯了劳动者个人的合法权益,则可提出投诉。

二、劳动者应及时维权,以防错过时效。《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有关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将不再查处。

三、举报宜通过快速有效方式。举报者可拨打当地劳动保障热线电话,或登录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网站等方式尽快举报。

四、举报时提供详实信息。应明确提供被举报单位的名称、地址及具体违法行为。为提高对用人单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效果,劳动者举报时需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也可留下姓名及联系方式,有关部门会负责保密。

五、注意收集证据材料。劳动者在工作时应注意保存招工招聘记录、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记录、工作证、服务证等相关凭证,以便在举报投诉、申请仲裁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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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9-28
带着你的凭条一告一个准,因为劳动法有规定,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劳动者的各类证件以及钱财。没有合同就更好说了,劳动法有规定,一个月内未签署劳动合同的,公司必须以基本工资的双倍进行赔偿,你可以直接跟公司索要没签合同这段期间的双倍工资。看一下公司是否有成文的规定要求员工辞职必须一个月前提出离职申请,如果没有就最好。如果有你可以开个病假条,给到公司说要修养。公司如果再拒绝,那你就告他间接造成劳动者人身伤害,一切就OK 我做过这样的案子,绝对管用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9-28
可以要回来!

直接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下属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就可以,带着身份证和押金条!
第3个回答  2010-09-28
他们让交押金就是违法的!
因为劳动法没有规定你得交押金才能上岗。
你可以向当地社保局举报!
第4个回答  2012-07-24
请问下上那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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