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车祸走保险的,肇事司机应不应该再赔钱?

如题所述

如果在保额范围内已经能够赔偿受害者的损失,那么肇事司机便不用赔。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 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司机不用赔钱;
(二) 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 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只有赔偿不足的部分才由肇事方的司机继续赔偿。
拓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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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2-12
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有人员伤亡,那作为家属首先会感到愤怒,情绪失控,要是肇事司机在场的话,恨不得将对方手撕了以泄愤。那作为当事人来说,肯定是优先打电话抢救人,至于事故该如何处理,那是后话。
那作为受伤人士,首先就会对号入座认定自己为是弱势一方,至于自己有没责任,首先要做的就是让肇事者承担责任,那最简单的就是让垫付医药费了,但如果是作为一个老司机来说,一般不会这样去做的。
因为自己的车已经是有买保险的,即便是没有买商业险,那么还有交强险来进行赔付,也就是说,如果是肇事司机全责,那么还有保险进行兜底,根本就不需要自己去掏钱垫付。因为一旦是说自己把钱垫付进去了。
后期是肯定别想拿回来,而作为受伤的一方,一般也会认为赔付的金额本来就小,垫付的钱还想拿回去,凭什么?所以一来二去,矛盾越来越复杂,谁站在自己的角度都觉得自己有理,基于这种情况,即便是肇事方。
一般也不会去探望、不会去垫付医药费,更不会找对方私了。本身法律里面就没有规定,有必要为人垫付医药费。而在现实生活中,一般发生事故后,交警有可能会让肇事者垫付医药费,但是这种情况作为车主最好不要贸然。
你可以要求交警直接走交强险,即便是实在要垫付,需要协调家属写个收条,至少也是给自己买个保障,而作为受伤者一方,如果事故责任明确情况下,该赔偿多少,自然肇事方也跑不了,对于对方不探望,不垫付医药费,也不必太上火。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2-12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1-02-12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主要有交强险和第三方商业险(如有的话),根据双方的责任比例承担赔偿,首先给车险公司的人打电话,叫车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过来给对方的车辆定损,定损完毕之后你就知道自己大概要赔偿对方多少钱了,而且车险公司的人员会给你开定损单,修理方也会给你开发票。车辆修理的钱你得先用自己得钱垫着,然后再拿着定损单和发票到保险公司去报销。处理完被撞方的车辆之后,你还要按照同样的程序来处理自己的车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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