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间限号及限号规则:
一、禁限行区域
市区瀛西大街(不含)以东,诗经路(不含)以南、齐会大街(不含)以西、瀛南路(不含)以北合围区域内的道路。
二、禁限行车辆种类
1、全天禁止大型货车、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行;
2、全天禁止无标车、黄标车及渣土运输车辆、砂石运输车辆等易扬尘车辆通行;
3、车辆实行机动车尾号单双号限行,单日限双号(单日允许单号尾数通行:1、3、5、7、9), 双日限单号(双日允许双号尾数通行2、4、6、8、0),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最后一位数字执行。
扩展资料
《河北省实施办法》中规定:
第二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二条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确需通行的机动车,应当随车携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通行证件,并按规定的时间、区域、路线通行。
第二十三条机动车应当在机动车道行驶。在道路的同方向划设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货运机动车、大型客运机动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空驶的出租车和实习期内驾驶人驾驶的机动车,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
在设有主路、辅路的道路上,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和摩托车应当在辅路行驶。
参考资料来源:河间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河间市公安局关于机动车禁限行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