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年前在学校入党,成正式党员。8年前去一事业单位工作,在编,一直按期参加党组织活动,按时交党费。现在辞职,要转党组织关系,那单位说县党组织查不到我8年前的党关系介绍函,不给开转出的介绍函。交了8年的党费啊,怎么现在跟我说没有我的关系介绍函?!而我的个人档案里,所有党员材料都是齐全的。
我毕业后有一个月未工作,户口和党组织关系学校给转到人才交流中心了。现在问人才交流中心的党支部也查不到我的介绍函存根。现在我该怎么办?
单位组织部的组委说,县直工委那查不到我的党员材料。请问,除了人事档案,转了党组织关系,还有一份党员材料会转到新的组织部啊? 我的人事档案里有我的入党申请书和思想汇报之类的东西。
学校转出的证据,得去学校查了吧?
昨晚我查看了我的党费缴纳本(2013年换新本子,旧本子找不到了),缴纳党费是2013年1月到2016年12月,这个有关系吗?
如果没有转出,我又该怎么办呢?
入党有规定的程序,是严肃的问题。人事档案里的申请书和思想汇报只能证明你曾经有过的个人行为,不能证明你已经被接纳为正式党员。能证明你已经是党员的材料是考察记实和之后的党员大会通过情况和党委审批情况,记录在有统一编号的考察记实薄中。在个人变更工作时,党员材料应转到新单位的党组织部门,这个转移不一定是自动的,可能需要你参与。要查看学校转出情况,需自己去入党的党支部查看,有相应的记录。如果有真实资料没有转出,剩下的就简单了,按程序跟踪办理即可。现在的关键是:能证明你真实入党的证据,这个证据在哪里是次要的。更详尽的问题,建议咨询你单位的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