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7-11-24
镇党委书记、镇长,在国家职务序列中,是正科级,副书记、副镇长是副科级。副书记、副镇长下面的科长,在国家职务序列中没有这一级,为了便于管理,就把农业、水利等等小单位编为“科”,实际上就是过去说的“股级”,现在因为股长职务太低,出去办事面子过不去,就都把过去的“股长”改为科长了。
镇党委书记的职务是明确的,就是正科级(也有称“乡局级”的)。有的县(市)为了调动积极性,把县(市)里的大镇党委书记挂上一个县(市)人大副主任的职务,这个镇党委书记就成了“副处”了,但这是极个别的,也不是每个县(市)都设副处级镇党委书记。
在镇里,主要有三套班子,这三套班子的人员有的互相交叉,有的不交叉。一套是镇党委,党委书记是一把手;一套是镇人大,人大主任是一把手(一般镇党委一名副书记兼人大主任);一套是镇政府,镇长是一把手(镇长同时也是副书记)。
从排序上看,按常规应这样排序:镇党委书记、镇长(排在第一位的副书记)、人大主任(兼副书记)。正常应该是人大主任排在第二位,但因在党内镇长是第一副书记,所以排在第二位。
科员就是一般工作人员,没有级别。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