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务员的
行政级别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分为十二级,
正科级干部就是乡级正职,有领导职务(如:乡长、科长等)和非领导职务(如:主任科员)之分,一般是九到十二级, 处于副科级和副处级之间。一般来说,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职务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
乡镇的主要负责人即党委书记和乡镇长都是正科级干部,拥有地方的实权。
但是非该级别的正科级干部如县城的
政务中心如农业局、教育局等为科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是为正科级干部,但是实权却不如乡镇长。至于更高级别的如省市行政机构里的正科级干部更是没有多少实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