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的判决文书是否是法的渊源之一

如题所述

您好!
法的渊源理论通常把法的渊源分为正式意义上的和非正式意义上的两种。正式意义上的法的渊源,主要指以规范性法文件形式表现出来的成文法,如立法机关或立法主体制定的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条约等。非正式意义上的法的渊源,主要指具有法的意义的观念和其他有关准则,如正义和公平等观念,政策、道德和习惯等准则,还有权威性法学著作等。
在我国,法院的判决文书属于法的非正式渊源。
如能进一步提出更加详细的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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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2-09
在英美法系国家,判例是重要的法的渊源之一,允许法官造法。但是在中国,判例法并不是法的渊源,最高院的判决两年。追答

不好意思,最后一句打错了,应该是“最高院的判决文书对司法实践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第2个回答  2017-12-09
中国法的渊源主要是:宪法、法律、地方法规、单行条例等,最高法院的具有指导意义的判决 ,地方法院在审判像似案件时,一般都会参照。我国虽然没有判例法,但很多判例都会被转化吸收进法律。
第3个回答  2017-12-09
嗯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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