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如题所述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可从两大方面来分析:

    一、内因和外因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事物的内部矛盾即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内部原因,简称内因。

事物的外部矛盾即该事物同他事物之间的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外部原因,简称外因。

内因和外因之间关系是辩证统一的。

(1)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是第一位的原因。

中国有特殊的国情和矛盾,我国的发展首先要靠内因,必须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方针,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

(2)外因是事物发展的条件。

当今世界是开放的世界,我国的发展还要利用外因,必须坚持对外开放的方针,利用其他国家的资金、技术和市场,促进自己的发展。

(3)外因要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坚持独立自主和实行对外开放是辩证统一的。实践证明,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二、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1、同一性的作用:

①同一性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前提。

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一位学者研究发现,有些独身女性在择偶中陷入误区,“浪漫的男人不可靠,可靠的男人不浪漫”。男女双方性格互补是美满婚姻的一个重要因素。

②同一性使矛盾双方相互利用、相互促进。

战斗力是人和武器的结合,武器是双方可以利用的共同因素。夺取并利用对方的武器,就增强了自身的力量。

③同一性规定着事物发展的基本方向。

矛盾双方的相互贯通决定事物发展的方向。事物的发展就是向对立面的转化,战争中防御的一方转化为进攻的一方,失败的一方转化为胜利的一方。

2、斗争性的作用:

①在事物量变过程中,斗争性推动双方力量消长,为质变创造条件;

抗日战争中,双方有进有退,中国人民的力量不断增长,日本一方的力量逐渐削弱,为抗战的最后胜利积累条件。

②在事物质变过程中,斗争性导致矛盾解决,实现事物的质变。

苏联红军出兵东北,中国人民对日寇最后一战,抗日战争时期胜利结束。

总之,事物发展是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共同作用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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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2-19
矛盾的同一性和矛盾的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
矛盾的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表现在:第一,同一性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在矛盾双方中一方的发展以另一方的发展为条件。发展是在矛盾统一体中的发展。第二:同一性使双方相互吸引有利于自身的因素,在相互作用中各自得到发展。第三:同一性规定着事物转化的可能和发展的趋势。事物之所以能够转化,是由于事物内部矛盾的双方具有相互贯通的关系。事物的发展方向、趋势不是随意的,而是有规律的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
矛盾的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表现在:第一:矛盾双方的斗争促使矛盾双方力量的变化,竞长争高,此消彼长,造成双方力量发展的不平衡,为对立面的转化、事物的质变创造条件。第二:矛盾双方的斗争,是一种矛盾统一体向另一种矛盾统一体过渡的决定力量。矛盾的相互排斥、否则促成旧的矛盾统一体破裂和新的矛盾统一体的产生,从而使旧事物发展为新事物。
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在事物发展过程中是相互结合共同发生作用的。但是在不同条件下,二者所处的地位会有所不同。在一定的条件下,矛盾的斗争性可能处于主要的方面,而在另外的条件下,矛盾的同一性又可能处于主要的方面。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1-03
矛盾不是孤立的,它实际是事物在发展过程中体现出来的两个方面。而这两个方面之间矛盾的调和只有事物本身的变化才能解决。然而旧的矛盾解决了,又会出现新的矛盾,所以事物本身就会一直处在不断的变化中。

如果矛盾是事物本身已经预料到的(或者是在控制之内的),那么事物本身会主动向着好的方向变化。而如果矛盾是不可预期的(或者是不可控制的),那么事物的变化就可能向坏的方向发展。(当然也不排除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可能)

总之,每一次矛盾的解决都推动起事物的一次变化,当变化的数量积聚到足够多的时候,事物就会发生质的飞跃。这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所以,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推动力,更是引起事物由量变到质变的主要因素。
第3个回答  2015-10-16
  (1)内因,即事物的内部矛盾,是指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外因,即事物的外部矛盾,是指一事物同其他事物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
  (2)内因、外因在事物发展中都是不可缺少的。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这里的“矛盾”即包括内因。只有内因,不具备上述条件,事物不能发展,反之,事物也不能发展。事物的发展是在各种外部条件的影响下,促使其内部矛盾双方在力量上不断彼此消长,从而引起双方地位的变化实现的,是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
  (3)内因、外因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是不能等同的。首先,我们应充分肯定内因的决定作用。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根本原因、基础、根据、源泉。因为事物的变化发展主要是由事物的内部矛盾引起的,内因决定事物发展的方向,并且外因也只有作用于事物的内部矛盾才能发挥其作用。其次,我们应注意,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必要条件。从性质上看,存在两种外因:一种对事物发展起加速、促进作用;一种起延缓作用。从量的方面看,在不同情况下,外因作用的大小也不相同。因此,把握外因的作用必须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千篇一律。
第4个回答  2015-10-07
矛盾不是孤立的,它实际是事物在发展过程中体现出来的两个方面。而这两个方面之间矛盾的调和只有事物本身的变化才能解决。然而旧的矛盾解决了,又会出现新的矛盾,所以事物本身就会一直处在不断的变化中。

如果矛盾是事物本身已经预料到的(或者是在控制之内的),那么事物本身会主动向着好的方向变化。而如果矛盾是不可预期的(或者是不可控制的),那么事物的变化就可能向坏的方向发展。(当然也不排除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可能)

总之,每一次矛盾的解决都推动起事物的一次变化,当变化的数量积聚到足够多的时候,事物就会发生质的飞跃。这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所以,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推动力,更是引起事物由量变到质变的主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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