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诗歌之父

如题所述

美国的诗歌之父为沃尔特·惠特曼。

扩展资料

沃尔特·惠特曼(Wdlt Whitman,1819—1892),美国现代诗歌之父,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诗人之一。惠特曼出生于纽约长岛一个贫穷的农民家庭,他的一生颇为坎坷,只读过几年小学。为了谋求生计,先后从事过排字工人、小学教师、新闻工作者、地方报纸编辑、木工、泥水匠等各种工作。

惠特曼从1839年起开始文学创作,写一些短诗,同时参加当地的政治活动。先后担任《纽约曙光》、《布洛克林每日鹰报》、《自由民报》的编辑、主编,终因政见不合而于1840年离开新闻界。从1850年起,惠特曼一面从事体力劳动,一面展开了他的诗歌创作。

其代表作品是他的第一部诗集《草叶集》。惠特曼创造了独具一格的自由体诗,这种风格的诗以民主的内容、革新的形式极大地影响了美国乃至世界诗坛。1873年,惠特曼不幸患半身不遂症,迁居新泽西州卡姆登养病。1892年,惠特曼病重去世。

沃尔特·惠特曼经历

沃尔特?惠特曼(Walt Whitman,1810年5月31日-1892年3月26日),生于纽约州长岛,他是美国著名诗人、人文主义者,他创造了诗歌的自由体(Free Verse),其代表作品是诗集《草叶集》。

1819年,惠特曼生于现今长岛,南亨亭顿附近的一个农舍中,他在九个兄弟姐妹中排行第二。1823年,惠特曼一家移居到纽约布鲁克林区。惠特曼只上了6年学,然后开始做印刷厂学徒。惠特曼基本上是自学的,他特别喜欢读霍默、但丁和莎士比亚的作品。

在做了两年学徒以后,惠特曼搬到纽约市,并开始在不同的印刷厂工作。1835年,他返回长岛,在一所乡村学校执教。1838年至1839年期间,他在他的家乡办了一份叫做《长岛人》的报纸。他一直教书直到1841年,之后他回到纽约并当了一名记者。他也在一些主流杂志上担任自由撰稿人,或发表政治演讲。

惠特曼的政治演讲引起了坦慕尼协会的注意,他们让他担任一些报纸的编辑,但是没有一个工作做的长久。在他担任有影响力的报纸《布鲁克林之鹰》的两年间,民主党内部的分裂使得支持自由国土党的他离开了工作。

在他尝试为自由国土办报纸的努力失败后,他开始在不同的工作间漂浮。1841年到1859年间,他共在新奥尔良编辑过1份报纸、纽约2份报纸和长岛四份报纸。在新奥尔良的时候,他亲眼目睹了奴隶拍卖——当时很普遍的事情。这时,惠特曼开始着力写诗。

19世纪40年代是惠特曼长期工作的第一个收获期:1841年他出版了一些短篇故事,一年后他在纽约出版了小说《富兰克林埃文斯》(Franklin Evans)。第一版的草叶集是他自己付费出版的,出版于1855年,也是他父亲去世的那年。

但是的诗集由12篇长篇无标题的是组成。一年后,在草叶集的第二版,连同爱默生的祝贺信一同被出版。第二版有20组诗。爱默生一直企盼着一名新的美国诗人,现在他在《草叶集》中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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