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怎么提取出来

如题所述

失业金提取出来方法,分别是:
1、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的证明、《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2、符合领取失业保险条件的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从次月起,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金具体的领取条件:
1、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
失业金是失业保险的保障待遇,所以只有参加了失业保险的职工失业后才有机会领取失业金,并且要求在失业前所在的单位及个人需要足额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以上;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就是指失业是失业人员不愿意的,是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例如单位破产、倒闭造成失业,或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或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等都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若是主动辞职、离职导致暂时失去工作则不满足该条件,所以自己辞职是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3、失业后办理了失业登记及求职登记。
失业后如果要领取失业金,那么需要办理失业登记,这样社保部门就可以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是否具有领取失业金的资格,另外失业保险虽然给大家提供失业金来保障大家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但是失业保险最主要的目的还是为了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所以要想领取失业金,需要有求职的意愿。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七条
失业人员符合法定条件的,享受下列失业保险待遇:
(一)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二)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本市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参加医疗保险,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遗属可以一次性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四)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享受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服务或者补贴。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