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无故早退多次,主管可以要求其辞职。作为人事应该怎样处理?

如题所述

员工无故早退多次,主管要求其辞职。作为人事应该深入调查,特别是与员工进行开诚布公的交谈,了解其实际情况,通过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并针对性解决。
员工经常无故早退,所谓的无故,是确实是有内情但不愿意解释,还是员工没有机会解释,或者当事人对工作没有兴趣,而老是早退。如果没有机会解释,或者有隐情,通过交谈了解具体原因,并协助解决其困难,通过关心,这样也为企业留住一个忠实员工。
如果确实是对工作没有兴趣,或者懒惰,应该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和法律规定,指出其错误,要求改正,如果经过多次做工作,仍然没有改正,那么就可以要求去主动辞职或者给予辞退。
  如果员工非因工伤或患病治疗一段时间还不能工作的,或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者违法违规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而且如果员工是因为违法违规被开除,一般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但是单位在以违反规章制度为理由开除员工的,应该公平合理有理有据,不能随意,当事人如果觉得不合理,应该给予申诉的机会。
       至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补偿,要根据当事人实际情况确定。一般说来,除因违法违纪外,其他都应该给予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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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3-23
1、依据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2、前提是单位已经尽到告知义务以及存有员工的亲笔签名。
3、作为人事部门,先现将员工手册理解透彻,在处理的时候要把握好度。
第2个回答  2016-03-04
如果公司有相关规章制度,人事可以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如果公司没有这方面制度,人事可以和劳动者协商离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3个回答  2015-10-31
三次以上,一次警告、第二次批评加严重警告、第三次就可以跟他说前面已经多和他警告过了一而再再而三的发错,是可忍孰不可忍。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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