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都是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特殊情况符合下面法律规定可以原告所在地起诉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追问您好!我想再请教一下,事情是这样的,我在广州工作同事借了我和其他同事的钱大约有一万几千元,我有借条,其他同事没借条,现在借钱的跑回老家茂名,不想还钱,我们可以去广州法院起诉吗?怎样写起诉书?
追答在广州借的可以广州起诉,不然去茂名起诉
起诉状模板网上有,主要把事实部分按时间顺序写清楚,诉讼请求里有利息要算进去
你们每个人自己要去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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