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骤:
第一步:检查者两手置于宫底部,手测宫底高度,根据其高度估胎儿大小与妊娠周期是否相符。后以两手指腹相对交替轻推,若宫底部的胎儿部分胎头则感觉硬而圆且有浮球感,若为胎臀则柔软且形态不规则。
第二步:检查者双手掌置于腹部左右两侧,轻轻深按进行检查。触到平坦饱满部分为胎背,并确定胎背向前、向侧方或向后。触到可变形的高低不平部分为胎儿肢体,有时可感到胎儿肢体在活动。
第三步:检查者右手拇指与其他4指分开,置于耻骨联合上方握住胎先露部,进一步查清是胎头还是胎臀,左右推动以确定是否衔接。若可推动则未衔接。
第四步:检查者左右手分别置于胎先露部的两侧,沿骨盆入口向下深按,进一步核实胎先露部的诊断是否正确,并确定胎先露部入盆程度。先露部为胎头时,一手可顺利进入骨盆入口,另手则被胎头隆起部阻挡,该隆起部称胎头隆突。枕先露时,胎头隆突为额骨,与胎儿肢体同侧;面先露时,胎头隆突为枕骨,与胎背同侧。
目的:检查胎儿的状况以及胎儿的大小和羊水量的多少的方法。 。
四步触诊
介绍:四步触诊法是通过触诊判定胎产式、胎先露、胎方位、胎先露是否衔接、子宫大小是否与孕周相符,并估计胎儿的大小和羊水量的多少的方法。
正常值:正常的胎产式,意思是宝贝的脊柱是顺着母亲的脊柱方向的。 正常的胎方位:头先露:胎头朝下,最先进入骨盆。 正常胎势为胎头俯屈、两臂交叉于前胸、两下肢盘曲于腹前,其体积及体表面积均明显缩小,整个胎体成为头端小,臀端大的椭圆形,以适应妊娠晚期椭圆形宫腔的形状。 正常子宫大小是长5.5-7.5厘米,宽4.5-5.5厘米,厚3.0-4.0厘米,子宫颈长2.5-3.0厘米。子宫正常情况下,三个值相加大于12厘米。宫腔呈倒置三角形,深约6厘米,上方两角为“子宫角”,通向输卵管。下端狭窄为“峡部”,长约1cm。峡部在妊娠期逐渐扩展,临产时形成子宫下段。宫体与宫颈比例因年龄而异,婴儿期为1:2,青春期为1:1,生育期为2:1。
临床意义:异常结果: 胎产式:斜产式:宝贝脊柱方向与母亲的脊柱方向有一定偏角。横产式:宝贝脊柱方向与母亲脊柱方向呈“T”型交叉。 胎方位:枕先露——枕左前(LOA)、枕左横(LOT)、枕左后(LOP)、枕右前(ROA)、枕右横(ROT)、枕右后(ROP)。面先露——颏左前(LMA)、颏左横(LMT)、颏左后(LMP)、颏右前(RMA)、颏右横(RMT)、颏右后(RMP)。臀先露——骶左前(LSA)、骶左横(LST)、骶左后(LSP)、骶右前(RSA)、骶右横(RST)、骶右后(RSP)。肩先露——肩左前(LScA)、肩左后(LScP)、肩右前(RScA)、肩右后(RScP)。 胎势:胎位异常包括臀位,横位,枕后位,颜面位等,以臀位和枕后位多见,横位及颜面位较少,胎位异常同时伴有胎势异常,矫正困难的,宜采用截胎术或剖腹产术 子宫大小:子宫发育不良——子宫体的长、宽、厚分别低于5厘米、4厘米、2厘米 需要检查的人群:妊娠期24周以后妇女。
注意事项:
1.不合宜人群:妊娠早期妇女。
2.检查前:孕妇排尿后,仰卧于检查床上,暴露腹部,双腿略屈外展,腹肌放松。
3.检查时:放松身体,积极配合医生。
第一步:检查者双手置于子宫底部,了解子宫外形并摸清子宫底高度,估计胎儿大小与妊娠月份是否相符。然后以双手指腹相对轻推,判断子宫底部的胎儿部分,如为胎头,则硬而圆且有浮球感,如为胎臀,则软而宽且形状略不规则。
第二步:检查者两手分别置于腹部左右两侧,一手固定,另一手轻轻深按检查,两手交替,分辨胎背及胎儿四肢的位置。平坦饱满者为胎背,确定胎背是向前、侧方或向后;可变形的高低不平部分是胎儿的肢体,有时可以感觉到胎儿肢体活动。
第三步:检查者右手置于耻骨联合上方,拇指与其余4指分开,握住胎先露部,进一步查清是胎头或胎臀,并左右推动以确定是否衔接。如先露部仍高浮,表示尚未入盆;如已衔接,则胎先露部不能被推动。
第四步:检查者两手分别置于胎先露部的两侧,向骨盆入口方向向下深压,再次判断先露部的诊断是否正确,并确定先露部入盆的程度。当胎先露是胎头或胎臀难以确定时,可进行肛诊以协助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