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第54条表明国家依法保护公民的什么权

如题所述

商标法第54条规定,对商标局撤销或者不予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自收到通知之日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对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广信方成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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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6-09
注册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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