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高考时填志愿时,鬼使神差的填了空军工程学院的委培生,说是以后到单位了,学费可以单位报销。他是县招办发的高考招生自愿目录中的一项,我也是正常填的自愿,我们班还有一个同学也填了,后来被录取了,户口转到学校所在的派出所,毕业了档案又从学校转到县里人事局,被分配到县里的各个企业里(当时还是计划经济吧)什么机械厂,齿轮厂什么的,这些厂当时还是公家的单位,不是私人的。当时都承认学历,现在不认了,那我们怎么办?不是害了我们这一代人吗?现在还有那种所谓的军校还在招委培生,不是在坑人吗。我们就是少不懂事,盲目崇拜,结果被坑了。我们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