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珂个人资料,债务纠纷是怎么回事啊?

如题所述

2009年6月15日,谢女士与王珂签订《房屋租赁与预售协议》,约定王珂将其在朝阳区御金台小区购买的一套房屋出租、出售给谢女士。为此,谢女士向王珂支付了购房款600万元。由于房屋尚未交付,王珂将一块钻石手表抵押给了谢女士。但此后,王珂将房屋又转售给他人,谢女士将王珂诉至法院。


2010年8月,经法院调解,王珂同意返还并赔偿谢女士1160万元。调解书生效后,王珂至今尚欠660万元未还。2011年1月5日,谢女士要求对王珂进行强制执行,给付660万及赔偿双倍利息。后执行法官曾多次联系王珂本人,王珂也多次表示会履行,但终未付诸行动。


为执结本案,承办法官对王珂采取了限制出境、查封名下房产等措施,并在北京法院网将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一事予以公布。最终王珂委托律师到庭,对执行事项进行调解。该案的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和解~终于解决了,女神老公都要好好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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