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公司人员到我家商店查烟,他们进来后说是烟草的,在我眼前晃了一下证件,我没有看到他们叫什么那个区的。他们直接就坐我家钱箱旁边开始搜查了,他们也没有搜查到,我家就不卖烟。这时我确定不了他们是真是假工作人员,我要求他们在我视线范围内(还能看到钱箱的范围)搜查,这时工作人员强行拉扯我而且态度很是不好状态下。我不让他们拉扯我,于是他们两名工作人员上来对我殴打。我试图和他们反抗还击,还是我吃亏,于是我看他已经查完烟,我就要求他们离开,她们还是对我打骂当中,我们三个就又拉扯着向商店门口移动,这时就见这名女工作人员倒在了商店玻璃门上,她过了一会我看到她用手摸着脸,才发现她脸部受伤了,在民警来之前她自己离开了现场。现在就是她脸部划伤了,有没有可能在自己摸脸玻璃渣造成的二次伤害和去医院大夫取玻璃渣和缝针造成的三次伤害,不明确。还有三个人在拉扯中力的分配怎么掉出去的也不知道。我是癫痫病患者,正在就医刚出院不长时间,还在吃药康复间断。被两个烟草工作人员在没查出烟的情况下打了。我想问下懂法律的好朋友这个属于民事纠纷还是行事纠纷,如果派出所协调不成,上诉我们有几分胜率,该怎么办?会不会坐牢?